一、供水收费标准 单位:(元/立方米)
生活用水:2.15(其中含污水处理费0.65)
工业用水:2.80(其中含污水处理费0.90)
商业用水:3.60(其中含污水处理费1.30)
特种行业用水:主要行业4.60(其中含污水处理费1.90)
洗车场用水:5.80(其中含污水处理费2.10)
以上价格以含水资源费0.06。
二、供电收费标准 单位:(元/千瓦时)
电价根据用户用电不满1千伏、1-10千伏和35-110千伏等不同用电量分别为:
居民生活用电: 根据电表情况,0.4624-0.6324 。
非居民照明用电:0.7878-0.7578
商业用电: 0.8638-0.8228
普通工业用电: 0.6928-0.6628
大工业用电;按1-10千伏、35-110千伏、110千伏、220千伏及以上分别为:0.560、0.5458、0.5308、0.5158。
注: (1)、每天的高峰、平段、低谷电价以平段价格按60%分别上下浮动。
(2)、6-10月执行丰水电价,其余月份为枯水电价,按平水期电价的10%浮动。
枯水期(12月—次年4月):
丰水期(6月—10月):
平水期(5月、11月):
(3)、详情见《四川省电网销售电价表》
三、供气收费标准
生活用气: 1.52 元/立方米
非居民用气:1.70元/立方米
商业用气: 2.00元/立方米
工业用气: 1.69元/立方米
CNG用气: 1.63元/立方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