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2004年、
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
国科火字[2007]05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科技厅(委、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:
根据《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》(国科火字[2001]83号)的规定,为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,切实做好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(以下简称火炬重点高企)的管理工作,现提出2007年火炬重点高企申报和2004年、2005年火炬重点高企复审工作的具体要求,请你们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工作,并于2007年5月8日前,将申报材料和复审材料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计划财务处。对企业在2005年后已有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,企业已建立专门研究开发机构的,将在评审中给予加分考虑。
一、2007年火炬重点高企申报材料包括:
火炬重点高企申报书、申报书电子文档、申请报告、上年度财务报表、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、国家火炬计划项目、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复印件和创新基金立项说明(项目名称、年代)、是否有独立的研发机构、经费(R&D经费占销售额情况)、人员素质、研究方向、承担课题情况等详细文字介绍的附件。
二、2004年和2005年火炬重点高企复审材料包括:
火炬重点高企(复审)申报书、申报书电子文档、申请报告、上年度财务报表、2004年或2005年火炬重点高企证书复印件、国家火炬计划项目、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复印件和创新基金立项说明(项目名称、年代)等相关附件。如申请复审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,请将公司变更材料一并附上。
三、省市科技厅(委、局)管理部门报送材料要求:
1.省市管理部门申报材料报送函、火炬重点高企汇总表; 2.文字材料一式二份,加盖省市科技厅(委、局)公章,统一A4纸装订; 3.汇总电子文件,通过网络传输或报送软盘。网络传输IP地址:ftp://211.155.198.14。 4.电子版文件请打包发送到:yand@ctp.gov.cn,文件名注明省市及企业名称,“申报”或“复审”字样。
四、申报书软件网站下载: http://www.chinatorch.gov.cn 。请根据需要下载相应的火炬重点高企申报(企业版、省市管理版)软件和火炬重点高企复审(企业版、省市管理版)软件。复审企业申报书填写时,年度统一填写“2004”或者“2005”。
联系人:阎冬 郭建平 联系电话: 010-68598364,010-68598379,010-68511564 软件咨询:李家琦 刘艳涓 联系电话:020-38457012-8520,020-35693901,020-35693902
注:相关申报和复审软件请于4月16日后在火炬中心网站首页的“火炬项目”栏目里下载,申报书和复审申报书的要求及版式详见附件。
附件: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书
附件: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