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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 |
公开内容 |
公开形式 |
公开时限 |
公开范围 |
公开程序 |
公开责任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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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类 |
绵阳高新区国税局成立于1995年1月,隶属于绵阳市国家税务局,下设六科一室一中心,正式职工有36人。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增值税、消费税、中央企业所得税、股份联营企业所得税、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所得税,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,新办内资企业所得税,出口产品退免税。 |
公开栏、电子显示屏、互联网站、便民资料等形式 |
长期 |
面向社会 |
由市国税局批复 |
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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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性文件类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便实施细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细则》等税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 |
公开栏、互联网站、便民资料等形式 |
及时 |
面向社会 |
由全国人大审定通过,国务院颁布 |
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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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类(含审批、
审核、核准、备案等) |
指定企业负责制发票、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、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、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、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、进货销售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|
公开栏、电子显示屏、互联网站、便民资料等形式 |
长期 |
面向社会 |
由国务院审定 |
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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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民服务类 |
坚持办税八公开,即公开: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、税收政策法规、管理服务工作规范、稽查工作规范、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、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、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和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。坚持限时服务(从收到税务登记申请表之日起,15日内办完税务登记(法定30日);收到磁卡和纳税申报表后,10分钟内完成审表、收款工作;资料齐全、审批合法的,15分钟内完成普通发票本配售、30分钟内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售;企业申请印制普通发票,自收到申请和发票式样后5日内审查完毕,对符合规定的,办完印制手续,送指定印刷厂印制。 |
公开栏、电子显示屏、互联网站、便民资料等形式 |
长期 |
面向社会 |
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作出规定 |
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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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动态类 |
每年4月开展全国性的“税收宣传月”活动,通过市局的互联网主页(http://91.44.16.2)开设涉税新闻、最新法规、税务公告、资料下载、政策解释等栏目及时反映国税工作动态,宣传普及税收知识,提供税收咨询。 |
新闻媒体、互联网站、便民资料、座谈会等形式 |
及时 |
面向社会 |
由总局、省局部署、批准 |
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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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 它 |
日常性工作的时间安排,如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有影响的,将在局电子显示屏上提前进行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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